【“威”你辟谣】找工作陷入“培训贷” 警惕“馅饼”变“陷阱”

2026-03-11 编辑: 王昕

    眼下不少毕业生已经忙着找工作了,可这找工作也得擦亮双眼。前不久,有几名毕业生通过网络招聘找了一份外地工作,没想到刚干了一周,就发觉这工作不对劲。

    今年1月份,小赵和同学通过网络招聘平台,投递了外地一家科技公司的媒体运营岗位。

    小赵说,面试的时候,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没有直接跟他们谈入职,而是说想入职必须要先参加公司开办的岗前实训营。他的同学小王说,当时承诺的是包学包会包就业,学完之后就能直接上岗。

    小赵和同学们信以为真,当即表示愿意参加所谓的“岗前实训营”。

    小赵说,公司表示参加培训要交培训费,如果没钱的话,公司可以帮忙贷款。他的同学小孙说,公司给他们介绍了一个网贷平台,然后他们四个人每人在网上贷了两万六交了培训费。

    然而,培训课仅仅上了几节课,几位同学就发觉有些不对劲。

    小赵说,培训课讲的都是一些电脑简单操作,根本不是一开始说的什么精品课程。小王说,他们要退课,公司说就算是退课了,也要每月还贷款。

    意识到情况不对后,小赵和同学们连夜返回了威海,并及时拨打了12333热线求助。

    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庭长张明说,接到求助后,他们立即启动劳动纠纷联合化解机制,一边指导孩子们固定证据,一边主动对接涉事企业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和法院。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仅仅72小时,这起跨省纠纷就达成和解,全额拿回了被套取的学费,并且通过后续的就业推荐服务,他们已经重新找到了心仪的工作。

    眼下正是求职招聘的高峰期。在供需两旺的背后,一些劳动纠纷也随之而来。求职者应聘前要先甄别企业信息。

    张明提醒,牢记“三不”原则:凡是入职前要求缴费的,一律不交;凡是承诺“高薪低门槛”“包过包上岗”的,一律不信;凡是面试地点在居民楼或查不到工商注册信息的,一律不去。

    求职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核实企业真伪。另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。

    张明表示,入职签约警惕“培训”变“用工”,只要接受公司管理,实际提供劳动,即使签了培训协议,也应认定为劳动关系。所以入职前一定要问清楚,培训期算不算试用期,有没有工资,只要开始干活就应该开始算薪。

    一旦权益受损,一定要及时依法维权。第一步要固定证据,保存好双方的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合同协议、工作记录等信息;第二步寻求帮助,咨询12333,找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;第三步速裁维权,如果调解不成,可以通过“快立快调快审快结”的速裁机制维权。(来源:Hi威海客户端)